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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在先,事后补了借条能告他诈骗罪吗?
诈骗在先,事后补了借条能告他诈骗罪吗? 做案人用伪造事实‘给大车卖保险给人好处’虚构人物“妈妈是老板,大地保险王总,大车老板和他老婆……”骗取信任,用语言,行为,电话微信等方式欺骗被害人信任,骗取被害人现金多达56万,使被害人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在多次讨要未果情况下,塔娜用各种理由推脱狡辩,一直拖了8个月,事情被揭穿“估计她是一个人自编自演”,骗局无法掩饰的情况下,为了逃避刑事责任,跪地认错,承认骗钱博取同情,然后主动补写借据,答应尽快归还,给还下小部分,然后又编造各种骗人理由推脱不还,请问这样的案子不是诈骗罪吗?若这都不算诈骗,犯罪人到处行骗,然后认帐给写借据,就不必付法律责任,那让人以后还怎么相信别人,相信社会,相信法律公正。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助长她的嚣张气焰,凉了人民大众的心。若是没有欠条被害人怎么证明作案人骗钱数额?告做案人罪刑?据调查做案人从小开始行骗,在监狱蹲过几年,熟悉法律法规,骗人无数,骗取金额巨大,在法院已知起诉她的案件7起,金额最少60多万,是公安法院常客,法院公安起诉她的案件无数,所以在她根本无偿还能力给被害人的情况下,还骗被害人这么多钱,根本就是主观上以编造事实理由欺骗被害人,以非法占有别人财产为目的,若是判经济纠纷,也只能空拿一纸法律空文,判无可判。成为众多受害者中一员,让犯罪者有机可乘有法可依,骗取更多的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受害者现有做案人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和银行转帐记录,最后打的借据
2017-01-23 22:19 ask201……(内蒙古-阿拉善盟)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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