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的孩子抚养问题?
离婚的孩子抚养问题? 我俩已经分居四年多了,现在我想离婚却找不到他人。我们有个孩子今年十一岁了,孩子一直是我带着,我父母也帮我看孩子,这几年里他没有给孩子花过一分钱,我家这边要动迁了,去年他听说了就回来说要孩子的抚养权,我该怎么办?麻烦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2012-06-05 05:30 FYZ662()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6-05 05:47
你可起诉离婚,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2 110网律师  2012-06-05 06:23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建议你走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3 孙新律师  2012-06-05 07:30
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并要求抚养孩子。
你可以电话咨询。
4 韦高峰律师  2012-06-05 13:01
起诉离婚,并要求抚养孩子。
5 陈晓云律师  2012-06-06 09:45
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