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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
离婚官司 本人于2011年12月正式起诉,今年3月底开庭,庭上双方均同意离婚,只是在赠与物品归还问题和补偿问题上有分歧,法官庭上说简易法庭延后一个月,五月初法官打来电话,明显的偏袒对方,后来说五月底之前会下判决,但现在已是六月,一点音讯都没有,请问法官有权利故意拖延判决时间吗?在法律上,从起诉到判决应该是多长时间之内?
2012-06-04 17:57 lucky_……(上海-杨浦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6-04 17:59
按照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判决
2 陈爱洲律师  2012-06-04 23:08
你好,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的审限为6个月。
3 代雨庭律师  2012-06-05 08:13
6个月。
4 张向锋律师  2012-06-05 17:08
简易程序处立案之日三个月出判决。 
5 陈晓云律师  2012-06-06 09:59
一般得立案后6个月审结
6 110网律师  2012-06-06 18:29
1、简易程序3个月,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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