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解决我的退养问题 我是1999年被中海油湛江南海西部物资公司退养的职工。退养前是该公司的助理经济师,技术岗位。1999年该公司为了达到多裁减员工的目的,不顾我是1962年出生的事实,硬说我是1958年出生,采取硬性手段把我退养;由于物质公司违反国家的退养政策,至使我当时只有37岁17年工龄就被退养。2011年11月份,我通过一些同事,找到相关文件,知道物质公司违法违规,错误办理我退养的事实真相。为此,我于2011年曾经咨询当地法律部门,法律部门说我的问题是企业内部问题,不属法律调整范围。也咨询劳动仲裁部门,劳动仲裁部门说我的问题不是劳动纠纷;建议我回单位协商解决问题。于是,我于2011年12月7日,按程序向物质公司信访办反映情况,要求公司本着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恢复我的工作,补偿我的损失。至今,5个多月过去了,物资公司既不对我的信访作出书面答复,也不恢复我的工作,而是对我采取敷衍态度。我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只好向你们反映,期盼得到你们的帮助。
2012-06-04 17:11 阳光豪少爷(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6-10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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