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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民事 1、 甲(成年人)与乙(未成年人,父母已故)订立合同,前者以澳門幣80,000元出售予後者一輛只賣入兩星期的寶馬跑車。後來發現甲原來因慣性揮霍早已被宣告爲準禁治產人。
1) 假如要求你為甲提起訴訟,應提起何種類型之訴及訴訟形式?
2) 誰人為原告,以及應針對誰人提起該訴訟?
3) 請指出訴因。
4) 假設被告被傳喚后,提出答辯,辯稱其從來沒有與甲訂立過任何合同,故此主張被告無正當性,如你作為法官,應怎樣做出決定?
2012-06-04 16:42 kenken……(澳门-澳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6-10 21:50
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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