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 我和我老公都是农付户口 我是外省嫁到这里的 户口也迁到这里 结婚后 我们自己申请了 造好了一幢房子 因为他是户主 所以产权是登记在他名下的 想问一下 我们现在要是离婚了 这个房子共同分割 有一方必须要走出 接受补偿吗? 还是双方共同分割 各拥有一半可以吗 我们双方都可以住在这幢房子里呢?
2012-06-04 14:03 105358……(浙江-绍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年06月04日 14时53分
可以获得一般产权,有权居住。
2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2-06-04 14:38
属于共同财产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6-04 15:37
属于共同财产
4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6-04 18:54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5 110网律师 2012-06-04 15:54
你好,建议还是一方补偿较好,毕竟离婚共同居住只是不得已方式。你分得一半,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欢迎联系。
6 陈晓云律师 2012-06-06 13:44
房屋共有,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