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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是严重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行为吗?
请问这是严重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行为吗? 5月9日,我是“百度贴吧”的“中国自由论谈吧”里发表了一篇名为“转型中的阜新出现铁树局长”的帖子,揭露辽宁省阜新市新能源局局长的不做为行为。这个帖的内容为该单位11人实名联名举报信的部分内容,这封信已于4月末就上交到该市的纪检和组织部门。
    但6月1日,该局局长已在网络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为由,到派出所将我告了,派出所认为行为严重,告诉我要拘留我。我当时非常气氛,血压一下上升到了120-180,晕迷,当场120来将我送到医院。
     我想问一下,就在网上为了引起领导和各部门的关注,发了些实话就要拘留吗????
2012-06-04 06:28 阜新太阳雨(辽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吴明勇律师  2012-06-04 07:18
如举报属实,就不属于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行为
2 胡爱军律师  2012-06-04 07:58
如举报属实,就不属于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行为 。如不属实,对方可以维权
3 康治斌律师  2012-06-04 08:12
如举报属实,就不属于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行为。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6-04 09:55
如举报属实,就不属于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行为
5 陈晓云律师  2012-06-10 21:14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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