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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甲方这个行为构成诈骗吗?
请问甲方这个行为构成诈骗吗? 有人以和我合伙开公司为由,由于是三人合伙,甲方以与乙方不熟悉为由,跟我要了10000元保证金,这10000元转过去之后,就没办法联系甲方了。而甲方收钱款的账号并非其本人的,给过我一个身份证复印件也是一代的。请问这属于诈骗行为吗?
2012-06-03 09:37 iazuyi(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6月03日 10时52分
是否属于诈骗,根据你说的情况还不好判断。
1、合伙开公司的基础事实是否存在?有没有合同?这些基础事实是否存在虚假是关键之一;如果是虚构开公司的事由且你有证据,可以作为报警的证据之一。
2、联系不上对方,或许有客观原因。比如手机遗失,很多联系方式均保存在手机而遗失。本律师就处理过类似案例,最后通过向对方老家发函为双方建立了联系渠道。
3、转账至别人账号,你是明知该事实的,你当时也没提出异议。
建议你携带相关的证据到派出所去报警试试,如果警方不立案,你走民事途径同样也可以维权。
2 律师律师  2012-06-03 09:44
涉嫌诈骗,可以报案。
3 张勇律师  2012-06-03 09:46
1,不一定是诈骗,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你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4 110网律师  2012-06-03 09:55
把事情查清后再判断。
5 江珍来律师  2012-06-03 09:57
明显属于诈骗,可以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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