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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之间的伤害官司能打赢吗
儿童之间的伤害官司能打赢吗 我家孩子(6岁)与另外两个小孩(一个6岁一个9岁)在一个小区里玩火,那个6岁的小孩把火挑到了我家小孩身上,致使我家孩子下体大面积烧伤。事发时只有这三个小孩在场。 被救回家的时候,那个6岁孩子的母亲也在,还有其他人,我家孩子说:“都是因为你们家小飞(那个6岁的小孩),是你们家小飞把火挑到我身上的”。然后就去医院了。
这两个小孩的家长后来给拿了两万多块钱,是通过中间人管的,没说算完结。现在他们说只能再出1万块钱,不然就打官司。我们做手术花了6万多。
事情是去年年底发生的,诉讼时效是不是就一年。我该怎么办,是接受这一万块钱,还是跟他打官司,能打打赢吗,他该怎么赔偿?
2012-06-02 20:57 hobbys……(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水全律师  2012-06-02 21:11
应当向法院起诉,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一年。建议聘请律师向法院起诉。
2 孙新律师  2012-06-02 22:14
如果协商不成 那就准备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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