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与人发生口角,并且对方先动手导致我们厮打起来,后来对方报警经协调已无大碍 今天与人发生口角,并且对方先动手导致我们厮打起来,后来对方报警经协调已无大碍,双方没有受伤,但是临走时对方一直跟着我,这种情况如果他再次出手我该怎么办?
2017-01-17 21:24 漫步巴黎(辽宁-朝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5662668963 2017-01-17 21:25
你好,及时报警保好自己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7-01-17 22:13
应当报警处理。
3 张俊杰律师 2017-01-17 21:41
可以报警求助
4 隋新律师 2017-01-17 21:46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5 张勇律师 2017-01-18 09:45
及时报警保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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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卖菜的,因为菜的事情跟买菜的发生口角,然后对方就找人过来把我们摊位掀了,后来双方打了起来
1个回复我朋友在工地上跟别人发生了口角,然后打起来了,对方先动手,后来我朋友的同事下来了那个人就跑了
1个回复双方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了起来,报警后对方不要和解,要双方拘留
0个回复与交通劝导员发生口角,推了劝导员一下,对方坐在地上不起来了,并且已经报警了,一定要先拘留24小时吗?
1个回复和 邻居发生口角。导致双方动手。对方先动手。对方做的是轻伤。我们都没有打到他
1个回复您好,我和别人发生争执,有口角还动手了,对方报警了,我们两个人都没有受伤
7个回复和邻居发生口角,对方先用器械砸了我头部,然后我方就动手了,结果对方先报警说我们打伤他了
2个回复双方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起来了,但是对方伤的比我们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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