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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5年阴历十一月二十七打的架,派出所立案了,到现在一年过去了
我是2015年阴历十一月二十七打的架,派出所立案了,到现在一年过去了 我是2015年阴历十一月二十七打的架,派出所立案了,到现在一年过去了,派出所给我的答复就是,一直在找,就是找不到人,我想起诉,超过一年还可以起诉吗
2017-01-16 12:55 A  .    别来无恙 .(辽宁-沈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1-16 12:56
超过一年还可以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7-01-16 13:03
你得须要公安机关给他个处罚决定书。安阳律师郭新军解答,如有不妥之处请您海涵。
3 张俊杰律师  2017-01-16 13:17
需要先等公安机关侦查
4 张勇律师  2017-01-16 13:25
你好,可能
5 隋新律师  2017-01-16 13:36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6 梁志律师  2017-01-16 15:34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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