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这种行为属不属于诈骗 陆某是前男友的朋友,2008年陆某向我借4万元钱,借条写我的名字并在我手上,由于陆某不知道我和男友已分手一年多,于时把钱交到前男友的手上让他转交给我,但并没有要求前男友写下收据,前男友不但没有把钱交给我,还一直对我和陆某隐瞒事实,直到有天我见到陆某问起钱的事情,才知道原来钱早已被前男友非法占有,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和陆某该怎么办,前男友的行为属不属于诈骗
2012-06-01 23:25 lili63……(广西-钦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祖权律师 电话:13978330689 2012年06月02日 10时22分
属于非法占有。
2 潘学平律师 电话:13737216352 2012-06-02 11:08
直接起诉陆。
3 110网律师 2012-06-02 23:58
不属于诈骗!具体详细的可以通过电话或到办公室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