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侵权案 海南外嫁女(户口未迁出,子女已入外公户口的)交满十五年养老保险后,亨有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被征用后能否享受土地款?
2017-01-15 18:29 黄培列(海南-海口)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竹律师 电话:15109839552 2017-01-15 23:48
先进行资格确权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01-17 10:59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详情可来电来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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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10网律师 2017-01-16 10:39
先确定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详细情况欢迎电话咨询
4 苏治民律师 2017-01-16 11:27
可以享受的
5 方瑞冠律师 2017-01-16 11:52
有权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