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是交通银行济南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员工 我平时是做信用卡办理业务 其中有几个客户是挂靠的个人公司办的卡 卡审批下来后 银行调查后发现不是里面的员工 给客户封卡了 但是客户不存在个人信用逾期等问题 有的有逾期的还要求我去催款 由此 卡中心给我封了个人工号 要求我辞职 但是我只是业务员 并没有催款的义务 现在我业务没法办理 单位强行要求我辞职 我没有写辞职报告 那边就要求我每天去济南报到 因为刚开始招聘的时候卡中心在电视和报纸上发布的招聘信息工作地点明确的写是章丘 但是现在要求我每天去济南报到 我不去报到 就按旷工处理 扣我的工资 请问这样合法么 恳请答复 我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012-06-01 16:36 桃花山(山东-济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6-01 17:06
建议录音!搜集证据!尽早申请仲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110网律师 2012-06-01 19:45
搜集证据申请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2-06-01 20:19
你好
搜集证据,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搜集证据,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4 2012-06-01 20:26
因工作地点变更,直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