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问题 我父母健在,我是兄弟两人,有两处宅基地房屋,一处为父母名下,一处为我名下,两处宅子都是父母在我们兄弟俩婚前建好的,我弟弟结婚后住在我名下的房子,我和媳妇住在父母名下房子,后来有一个简单协议,房子以后就这样分配,两处宅子都没有过户,后来,弟弟意外身故,没有遗嘱,那弟媳对这两处宅子有继承权吗?我有哪些权利?
2017-01-14 16:10 天地不仁51(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贺律师 2017-01-14 16:14
弟媳是缺乏权利主张依据的。
2 110网律师 2017-01-14 16:14
没有继承权
3 110网律师 2017-01-14 16:35
你好,宅基地在法律上是不能继承的,地上的房子的使用权可以继承,但也不能改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