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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吗
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吗 我朋友去年5月1日与人发生争执,造成对方轻微伤,事后赔偿了对方的全部医药费,并私下给对方500元,当时警察并没对我朋友进行治安处罚,但没有销案,今年5月12日以来,受伤一方找人恐吓威胁我朋友,要求其再赔偿4000元钱,警察介入调解并要求我朋友赔钱,否则就要拘留我朋友,请问:1.对方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
              2.警察是否有权再拘留我朋友?      谢谢!
2012-06-01 15:20 quanqu……(山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6月01日 15时40分
你好:最好请律师当面咨询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6-01 16:04
你好,在查处违法行为时行政机关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方索要赔偿要有依据,不能无休止的要求赔偿。如果对于公安机关的处罚不负,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建议委托律师协助你处理。
3 韦高峰律师  2012-06-01 19:14
在查处违法行为时行政机关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方索要赔偿要有依据,不能无休止的要求赔偿。如果对于公安机关的处罚不负,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4 110网律师  2012-06-01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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