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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第一次收到承兑汇票,到了托管那天才发现第一个被背书人只盖章没有写名称。由于毫无经验,误把下一家
我公司第一次收到承兑汇票,到了托管那天才发现第一个被背书人只盖章没有写名称。由于毫无经验,误把下一家 我公司第一次收到承兑汇票,到了托管那天才发现第一个被背书人只盖章没有写名称。由于毫无经验,误把下一家名称写成第一手被背书人。第一时间联系出票银行,按要求把汇票送到第一手被背书人单位,对方财务划线写正确名称并盖章,还开了证明。可是因此发现更大的问题,新盖的财务章和法人章与之前的两章明显不一样。经银行验印,新盖的两章才与银行留底一致,也就是说之前盖的两张是其他单位伪造的。我现在该如何做才能保证我公司能重新拿到相应的货款呢?我想直接退回上家,又担心对方不肯再用其它形式付款。
2017-01-13 22:48 1484318068(上海)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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