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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是犯罪吗?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这种行为是犯罪吗?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1999年吊销执照,2011年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周转名义向个人借款几十万元,盖公章,有公司抵押物,并签字画押。后来过期不还,才知借款私人用了,没有入公司账,对执照吊销和借款私用借款人毫不知情。请问法人这种行为是犯罪吗,这笔钱由谁来偿还?
2017-01-13 16:46 大师兄0.0(吉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1-13 17:03
这笔钱由公司要承担责任
2 钟欣主任律师  2017-01-13 16:51
公司主体存在,如有证据证明民事纠纷可以要求公司和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
3 魏巍律师  2017-01-13 16:57
公司和法定代表人连带承担,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管法定代表人追偿
4 张书正律师  2017-01-13 16:57
需要根据案情证据  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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