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否获得双重赔付? 我有一个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去年,上班途中被其他公司的车子撞死了,肇事者赔付37万元。后来市劳动局也认定了是工伤,上班的公司不服,后经过法院行政确认为工伤,而且已经生效。请问法学院的领导我朋友可以在从公司获得赔付吗?可否获得双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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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4 16:16 smtgxk(湖南-郴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3-24 16:42
你朋友可以在从公司获得赔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2 刘江律师 2010-03-24 17:03
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 110网律师 2010-03-24 22:41
一般是先通过交通事故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