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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分配了安置房,原本是父母的名字,现在改成儿子的姓名,那么媳妇对此房产有拥有权吗?还是只是居住
房子拆迁分配了安置房,原本是父母的名字,现在改成儿子的姓名,那么媳妇对此房产有拥有权吗?还是只是居住 我姐姐的公公婆婆家里,现在老房子被拆迁了,按面积分配到了四套安置房,其中两套公婆给了我姐夫和姐,而这两套安置房是算婚前房产还是婚后房产?现在我姐的公婆在这两套房产证上面只肯在其中一套安置房写上我姐夫的名字,另一套写上我姐夫姐姐的儿子名字,也就是说分配到的这两套安置房的房产证上没有我姐姐的名字,那么我姐对这两套安置房具有拥有权吗?还是只是居住权?万一我姐姐姐夫离婚的话,我姐对此安置房有支配和拥有权吗?谢谢大家的回答了。
2012-05-31 15:18 维权在即(江苏-无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2-05-31 15:24
对你姐夫名下的房产,为共同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2-06-01 08:23
第一套房属于你姐公公婆婆对你姐夫的赠与,属于你姐夫的个人财产,与你姐无关。
第二套房属于对你姐姐儿子的赠与,属于你姐姐儿子。
离婚的话,你姐姐对这两套房无权要求分割,想要分割只能加上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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