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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砸破两栋房屋门窗加一个牛圈房强奸未遂打伤我妈,凶手活动关系以强奸未遂证据不足取保候审,我该怎么办
凶手砸破两栋房屋门窗加一个牛圈房强奸未遂打伤我妈,凶手活动关系以强奸未遂证据不足取保候审,我该怎么办 我爸过世一个月,晚上3点被同村撬破我家两栋房屋门窗,想强奸我妈,我妈拼命反抗,最后上下牙被打松动,身上头上多处受伤,把凶手打出去。第二天短暂失忆连凶手都指认不了。到了第四天才回忆起凶手。
    到公安局指认,公安局说指纹无法提取,随便抓人怕他回来扯皮,到了第13天,我们把凶手从外省带回家当众承认了公安局才来带去。
    过了15又被他家活动关系取保候审放回来,检察院说强奸过于牵强,证据不足,而且我们的伤残鉴定是轻微伤,故意伤害罪不构成犯罪。我说晚上3点去我家撬破两栋房屋门窗并打破一个牛圈房,这样辛苦找到我妈,强奸照反抗并打伤就这样算了。检察院说晚上和白天去你家并没有多大区别,只是时间上的区别。
,他承认去你家,并没有承认强奸,强奸案都是一对一缺乏第三方证据证明除非他亲口承认或者强奸成功并有足够的证据。
   我该怎么办呢
2017-01-11 10:57 150051……(云南-曲靖)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01-12 14:33
您好!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孙正力律师  2017-01-11 14:05
有无其他证据呢?比如衣服有没有扯落、撕破,器官部位有没有被抓伤等。
3 李大贺律师  2017-01-11 20:02
你好!这样的话,就比较符合你们有比较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犯罪,但是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此时你妈有权亲自到法院直接进行刑事诉讼。
4 鄢雨律师  2017-01-13 23:41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申请复议或向检察院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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