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各位律师好!我于2010年因交通事故受伤,一直都在治疗先后做了五次手术,期间有出院在家休养(本来是可以一直住院的,因对方拒绝赔付,为节省费用才出院,在休养一段时间后,又去手术治疗),2011年5月我做了伤残鉴定。2012年3月才做完最后一次手术出院。请问我的诉讼时效有没有过呢。如果没有过依据是什么。这个依据对我非常重要,因为我是自己起诉,我怕对方以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1年拒绝赔付。果哪位律师能回答我的疑问,我将非常感谢。
2012-05-31 10:08 映月轩(四川)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5月31日 10时16分
原则上伤残鉴定必须等治疗结束,病情稳定后才能做,而你2011年5月就做了伤残鉴定,2012年3月才做完最后一次手术,保险公司会提出异议的。诉讼时效一般没有过。
2 110网律师 2012-05-31 10:17
你好,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只有一年,没有中断的话就已经过了,鉴于你一直在治疗在鉴定,属于中断了时效,你可以找律师帮助起诉。 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3 凌征虎律师 2012-05-31 10:38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之规定,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即通常所说的特殊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之规定,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即通常所说的特殊诉讼时效。
4 110网律师 2012-05-31 10:4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之规定,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即通常所说的特殊诉讼时效。 因此是没有过的,建议尽快起诉解决。
5 韦高峰律师 2012-05-31 13:14
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只有一年,没有中断的话就已经过了,鉴于你一直在治疗在鉴定,属于中断了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