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死 我弟弟的一个朋友因为经济问题,有天喝酒之后找我弟弟要钱(好像是3000元左右),两个人打架在一起,首先是对方动手,我弟弟拿汽车锁砸了对方脑袋,然后死亡。尸检结果死亡原因是心脏血管破裂,而颅内没有出血。这样的话法院一般会如何判决?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上诉。这样的话会有个什么判决。谢谢!
2010-03-24 11:10 haoxud……(山西-晋中)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3-24 11:13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 孙新律师 2010-03-24 16:45
建议聘请律师代理此案,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 孙新律师 2010-03-24 21:26
刑事案件重在细节,委托律师辩护
4 孙新律师 2010-03-24 23:06
不同的细节不同的结果,不同的律师意见也会有不同的结果,这种情况主要看你弟弟的行为与对方的死因,到底有没有因果关系,要结合案件细节,尸检报告而定,还有当时的冲突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