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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车借出去,对方又转借另一人发生事故,赔偿和责任问题
把车借出去,对方又转借另一人发生事故,赔偿和责任问题 甲方:车主
乙方:借车人
丙方:乙方转借的人
在借车和车辆开走之前,乙方没有告知车是丙方来开,丙方在车借出去两小时后,躲避行人时撞到电线杆上,造成车辆右前方受损,没有伤及到第三者,事故当天丙方承诺不走保险承担所有修车费用,但是由于车辆受损严重,维修费用高,在第二天走了保险程序,保险公司负责70%修车费用,丙方负责30%,事后与丙方的协调,要求其支付一部分车辆折旧价钱,因为车辆受损严重,即使修理好,也会影响到后续的使用,无法恢复的之前的性能,但丙方只给负责车辆修理自费部分,保险上浮费用,还有1000的误工费,拒绝支付车辆折旧钱。
1.请问如果现在跟保险公司说乙方未经车主同意将车转借,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拒赔后所产生的修车费用应由谁负责?车主有连带责任吗?如由丙方负责,但对付拒绝支付,起诉后法院会支持哪方?
2.请问由于事故严重造成车辆修复后,无法达到之前的性能,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车辆折旧赔偿?
3.此类交通事故赔偿中,事故责任人除交通费之外还应支付赔偿?
4.车辆维修期间,外出租车产生的费用是否是事故责任人负责?
5.如果丙方拒绝赔偿而走法律程序,产生的相关起诉费和律师费是否可以要求多方支付?
2017-01-10 09:16 a36772……(辽宁-沈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7-01-10 19:41
可起诉要求赔偿。
2 胡爱军律师  2017-01-10 09:20
如果车主没有过错的,由实际驾驶人承担责任
3 张俊杰律师  2017-01-10 09:53
全部损失 如果保险不承担 甲可以找乙也可以找丙 折旧费需要经过专门鉴定才能确定 律师费一般谁委托 谁承担
4 彭沈惠律师  2017-01-10 09:53
你好,如果车主没有过错的,由实际驾驶人承担责任
5 隋新律师  2017-01-10 11:59
你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相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他规定调整。”从上可见,车辆买卖未过户是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而且物权又发生了转移(即车辆已实际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控制车辆的行驶,也不能支配车辆的营运,更不能从车辆营运中获得利益。同时,原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无法防范控制,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与致人损害的后果也没有任何因果关系。车辆买卖未过户不必然导致交通事故责任的发生,所以要原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没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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