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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南邵镇《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预)》_在2013年9月15日,拆迁公司让我们在协议书上
昌平区南邵镇《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预)》_在2013年9月15日,拆迁公司让我们在协议书上 昌平区南邵镇《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预)》_在2013年9月15日,拆迁公司让我们在协议书上签字按了手印,可是他们却没有签字盖章,到了2016年11月11日告诉我们说是合同以经成立了,叫我们腾空房屋,并交钥匙。可是却没有给我们一份协议,也没有给我钱和回迁房屋。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签的是合同还是协议,现在还成立吗?他们手里的协议过没过诉讼时效。请帮我解答。
2017-01-09 22:33 ask201……(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7-01-09 22:34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具体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解决
2 李建成律师  2017-01-09 22:37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3 申维丰律师  2017-01-09 22:39
您好,去法院起诉解决
4 常路律师  2017-01-09 22:43
您好,有效
5 赵江涛律师  2017-01-09 22:53
没有给协议违法,可以索要;
要看《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内容判断。
6 宋超律师  2017-01-10 10:34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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