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违约问题 本人与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并在公司实习一个月,但公司因我们回校进行论文答辩没有在工资单上签字为由不发放我们这月工资,我们争取无效,决定辞职。公司就要我们赔偿违约金(三方上约定的违约金为三千)不知道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2012-05-30 13:44 月渔(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5月30日 13时49分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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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2-05-30 14:06
除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之外 单位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无效
3 110网律师 2012-05-30 14:13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用两种情况能够约定违约金,即培训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才能约定违约金。以离职为由要求支付违约金公司无法律依据,您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