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婚前我把自己仅有的一套住房再没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以商品房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女友,过户费是女友付的,结婚五年后,我们感情不和,一直吵架,要离婚我能要回我的房子吗?因为我没地方住,女友婚前在外地买了两套房子,本地也没房,我用什么条件能要回我的房子。谢谢
2012-05-29 17:26 uVh1902()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2-05-29 17:35
想要回房产比较困难,除非对方同意。
2 110网律师 2012-05-29 17:28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3 孙新律师 2012-05-29 17:34
以商品房买卖的形式过户后,产权变更为他人所有。一般不能追回。除非证明原来的买卖行为存在显失公正、重大误解、欺诈等致使原来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变更、可撤销等情形。
4 陈晓云律师 2012-06-02 10:51
已过户的,一般要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