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房房屋修缮的问题 我家现在住房是文革落实的政策房属于我家私房,有合约书但是没有房本,07年房管局和我家就房屋产权问题打官司,后因证据不足而撤诉,05年9月国家对我家的街道采取架空线入地的施工工程,我家属于门脸房,架空线的施工人员属于违规操作,有一根电缆从我家房脊上走的,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到今年我扫房时发现,房脊被该电缆压出裂纹,于是我联系的电力公司要求把违规的线缆进行入地施工,并修理因违规导致的我家房脊的裂纹。再经过协商以后,电力局的一个负责人说他私人关系委托房管局的施工队给我加房屋进行修理,并把压在我家房上的线缆做入地施工,由于我家07年与房管局就房屋产权问题打过官司,我怀疑这次电力局委托房管局局给我家修理房屋,另有目的。我怕房管局以此次修理房屋为由来说这房屋产权属于房管局。所以恳请律师 帮我分析一下,电力局委托房管局给我家修理房脊一事,是否应该让电力局出具一份委托证明,或者需要什么书面材料,以免出现因为此事造成日后不必要的纠纷。先谢谢各位律师~!
2012-05-29 13:33 wang_z……(北京-东城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5月29日 14时00分
维修房屋和房屋产权没有关系,如果你认为确有必要可以要求出具,但电力局到也没有这个义务。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5-29 15:18
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对方没有法定义务。
3 孙新律师 2012-05-29 14:20
是两码事,对方没有义务出具证明书
4 110网律师 2012-05-29 15:28
完全属于两个法律关系。
5 赵江涛律师 2012-05-29 15:34
属于两个法律关系。
6 谢清海律师 2012-05-29 15:44
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对方没有义务出具证明书
7 孙新律师 2012-05-29 20:19
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不会有事的!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