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跟着男方,当初离婚时候并没有约好探视孩子时间,只说了双方自行协商
请问孩子探视权怎么到法院执行
双方协商离婚有一个4岁孩子双方都不要法院怎么判
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判给男方,在法庭上可以要求双方把孩子的探视地点定在法院吗,因为我怕到时候他家不见探
如果法院强判探视权的话 一般怎么规定时间、方式和地点的呢?
请问能通过法院更改探视孩子的次数么?
双方规定的探视孩子的时间可以通过法院更改探视时间吗
我起诉孩子探视权法院每月只给我两个小时时间请问法院判的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