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大学宿舍管理员,在工作期间,与学生发生冲突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大学宿舍管理员,在工作期间,与学生发生冲突,我本人(临时工)赔付医疗费2000元给学生!请问我要求校方给我支付这2000元,可以吗?
2017-01-06 12:28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01-06 12:30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01-06 12:31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3 110网律师 2017-01-06 14:18
你好,你与学校属于劳务关系,你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可以请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但学校承担后,有权向实际侵权人追偿。建议你与校方积极协商处理此事。
相关法律问题
你好律师,我妹妹是新疆塔里木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在大三期间学校组织学生去实习
2个回复你好,陈律师。我是一名大学学生和同学发生矛盾,打架了,事情是他挑起的
9个回复你好 律师 我是一名学生 暑假期间我在一家健身房工作了几天
1个回复李律师你好!我是广西民族大学的一名研三学生,去年三月份在学校外面的一个辅导机构做全职工作
1个回复你好,律师!我弟是一名学生,在打篮球期间和别人发生争执,被人用刀捅伤
3个回复你好,一名学生在学校期间,因跟同学发生口角,用刀将同学扎伤,
1个回复律师你好,我和公司宿舍和同事,发生了口角的冲突动手打了两下,当天和有人来调解
3个回复律师你好,我是山东建筑大学的一名学生,我想在学校开展投币式吹风机的一个项目
0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