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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房子产权问题
婚姻房子产权问题 您好!现有一男方与一女方同居,但没有登记,男方老人给男方买了一套新房子,做为给二人与其各自子女(男方一女孩,女方一女孩)共同生活的地方,现在女方要求与男方登记,我想问下,如果房照是在登记后写上男方的名字和登记前写上男方的名字,对房屋产权的分隔有什么不同!
2012-05-28 16:32 lkQ5479(辽宁-丹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柴海艳律师  2012-05-28 16:41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陈晓云律师  2012-06-02 12:32
办证以购房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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