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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房屋产权及债务方面问题~
婚姻、房屋产权及债务方面问题~ 08年和前夫一起出资贷款买套房子,96年离的婚。现前夫去世了且欠有债务,人家说需要用房子抵债。因当时双方买房子时候没文件证明各出资多少且人已经去世,现房子我正在住着,还有小孩要抚养,小孩当时判给了我。买的房子当时首付20万,现在房子市场价增值了,每月还要还房贷。
1、抵债的话法院会怎样判这种情况?
2、 我对法院说前夫当时就只出了5万元首付钱,法院是否支持?
3、房屋增值部分怎么算?
(前夫负债太多了,不愿让小孩继承其债务和遗产了)
2012-05-28 14:09 349305……(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28 14:37
没事。 房子不会卖的。
2 曾金峰律师  2012-05-28 18:56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房产证上登记的姓名来确定,建议委托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以打电话与我联系。
3 110网律师  2012-05-28 22:32
情况比较复杂,而且没有说明清楚,欢迎来电咨询
4 陈晓云律师  2012-06-02 12:17
共同债务的,你也有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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