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名誉侵权的问题,请律师们给我指导一下 前一段时间,我单位一部分人搬家。今天下午,单位同事把我喊过去,说有我的东西,我过去看了一下,是一个病历本,上面写的是2007年8月11日做人流的内容,还有一些票据,上面全是我的名字,可我根本没有做过此类手术,同事跟我说这个东西是从另一个同事乙的搬家剩下的旧箱子里翻出来的。同事乙平时与我关系非常好,但她做人流写我的名字,现在大家都认为是我,我觉得是不是对我的名誉造成损害了?我想知道是否可以立案?另外,电话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2010-03-22 19:35 叶子1981(天津-红挢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03-22 22:53
属于侵权,可以诉讼解决。
2 谷友军律师 2010-03-22 19:37
可以立案
可以作为证据
可以作为证据
3 李律律师 2010-03-22 19:49
可以立案。电话录音可作证据。
如果证据充分胜算较大。
如果证据充分胜算较大。
4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0-03-22 20:05
据你陈述,显然构成你名誉权的损害。多收集证据,立案应该问题不大
5 李玉更律师 2010-03-22 20:29
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6 孙新律师 2010-03-22 23:45
如果录音内容与侵权的事实有关联,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7 孙新律师 2010-03-23 10:05
可以诉讼解决,录音可以作为证据
8 孙新律师 2010-03-26 23:04
同意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