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有没有责任 我妈妈于今年9月份做了青光眼手术,后来眼角长了一个疙瘩,消炎没有作用后再次入院,于10月26日下午对这个疙瘩进行了切开清洗,术后应该是眼睛情况不好,医院再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直接将我妈妈转到了上级医院,上级医院对眼睛进行细菌感染无效后再次检查,于11月9日确定是眼球真菌感染,青光眼手术伤口溃疡,眼内积脓,进行抗真菌保眼球治疗,现在眼睛失明,请问医院有没有责任,该不该赔偿
2017-01-05 10:21 xxchn(湖南-长沙)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贺律师 2017-01-05 10:57
有责任,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