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以诈骗为名到公安机关报案 有人借了我几千块钱不还,从去年4月到现在有一年多了,有银行的转账记录,想去法院起诉,但是没有渠道提供他在广州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无法立案,而去他的户籍所在地起诉又不现实。请问:我能否去公安机关报案,说他当初说帮我去香港买东西,但后来东西没给我买,钱也没给回我,还一直躲着不让我找到,以这样的方式告他诈骗,可行吗?能否拿回我的钱?
2012-05-27 12:59 kk1388(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学海律师 2012-05-31 04:54
即使如你所说理由,公安机关也不能以诈骗为名立案。你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要求还款。可以通过在被告当地委托律师为你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