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二十一岁男孩和不到十七岁女孩谈恋爱发生了关系,被女孩家里发现
二十一岁男孩和不到十七岁女孩谈恋爱发生了关系,被女孩家里发现 二十一岁男孩和不到十七岁女孩谈恋爱发生了关系,被女孩家里发现,把男孩打成眼框和鼻梁骨折,告其强奸怎么判
2017-01-03 21:34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5662668963  2017-01-03 21:36
你好,关键要看女孩是自愿的吗,如果是自愿的发生性行为就不构成强奸罪
2 陈铠楷律师  2017-01-03 21:36
自愿的不构成强奸。
3 张俊杰律师  2017-01-03 22:12
如果是自愿的,不构成犯罪
4 马军烨律师  2017-01-03 22:33
你好,
据你所述,构不上强奸。
5 隋新律师  2017-01-03 23:28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6 张勇律师  2017-01-04 04:55
自愿的,不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