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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户主再婚,日后若该房动迁或出售,其再婚配偶是否可要求分割财产?
使用权房户主再婚,日后若该房动迁或出售,其再婚配偶是否可要求分割财产? 我家有套承租房,是我爷爷留下的,爷爷去世后,承租人已变更为我父亲,我与父亲户口皆在承租房内,但未居住,一直出租。
我父亲今年60岁,目前还想再婚,对象是个外地女,我担心此女别有用心。

想咨询下:
1.如我父亲再婚,婚后此女户口迁入承租房,他日该房动迁或出售,此女会否享有拆迁补偿或出售房产后变现的财产分割权?
2.如户口不迁入呢,是否享有?

3.外地女还有个女儿,已经嫁人,是否会享有?

4.如果他们婚后,在承租房未动迁或出售之前,万一我父亲发生意外(呸呸呸),承租人会变更成我还是外地女?外地女是否享有分割或继承权?
2017-01-02 19:54 czykev……(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夏之威律师  电话:13524907984  2017-01-02 19:55
1.有2.可以有3.无4.你,无。
2 赵  强律师  2017-01-02 20:06
建议当面咨询。
3 李军律师  2017-01-03 13:46
1、可以享受;
2、应当是无法享受;
3、不能享受;
4、公房不存在继承。如果外地女户口迁入,就麻烦了。不迁入的话,应当变更给你。最好是让你父亲现在就把承租人变更给你。或者现在就买成产权房,产权人写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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