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离婚可以争取到的权益 我阿姨和姨夫结婚11年,婚后生有一子11岁,原患有癫痫,婚后两年我阿姨才患上精神病。现已经回到娘家8年,我们带我阿姨看了很多医生,8年来我姨夫并未承当任何生活医疗费用。现来我家要求离婚。我们可以争取到什么权益
2012-05-26 13:06 YTTBAO(福建-厦门)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林传雄律师 2012-05-26 14:07
可以诉讼离婚。 我的补充: 2012-05-26 14:08
要求对方承担相关医疗费用等。
2 110网律师 2012-05-26 18:17
可以拒绝离婚,并要求支付扶养费。
3 陈奇斌律师 2012-05-26 21:45
诉讼离婚。
4 陈晓云律师 2012-05-27 09:29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医疗费用为共同债务。
医疗费用为共同债务。
5 邹金狮律师 2012-05-30 23:09
可以拒绝离婚,并要求支付扶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