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20年的借条还有用吗? 我爷爷于1992.02.02日借出3000元现金,当时协商3000*2%利息,六个月归还,因六个月后未能归还于1992.07.04修改归还日期到1992.08.02日,但到期还是没能还上,经协商于1993.10.02归还4000元,但之后一直没要到这钱,现在我爷爷死了,将借条给了我爸爸,时隔20年,现在这钱还要的到吗?
2012-05-26 12:59 fanxx(江苏-扬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5-26 14:13
已过追诉时效,除非对方承认,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2 110网律师 2012-05-26 14:14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是指总的诉讼时效,但如果双方有约定还款日期,应从还款之日起算两年。
3 110网律师 2012-05-28 09:38
你好,已过诉讼时效,法院诉讼不予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