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等候!急需解答! 我是一家广告装饰店的老板,与我店隔四家是个洗车行。5月24日那天小区里的一位业主把自己越野车开到洗车行,然后回去了。洗车行老板把他的车子洗完开出去停到洗车行门口。没过一会儿,我店门口摆放的大牌匾被风卷走了,正好砸到那辆越野车上。我们把车主叫来商量了,当时也报了案。派出所的来了叫我们好好商量再决定。通过协商后我方决定承担一切维修费,并到北京现代通辽市4S店进行维修。5月25日我们同越野车及车主到达通辽市北京现代4S店进行了维修,并已付款4444.4元维修费。当日把车留给4S店,我们都已回家。回来后越野车司机再次找我们再要钱,说他车上还有一点小划痕说不修了,给点损失费及油费500元就算了。加起来说要2000元,我说我现在没有钱,越野车司机叫我开个欠条。
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解决?这两千元给不给他?本次事故责任全部都是我的吗?都是我的错吗?
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解决?这两千元给不给他?本次事故责任全部都是我的吗?都是我的错吗?
2012-05-26 09:32 华夏龙装饰(内蒙古-通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温志超律师 电话:13827774908 2012年05月26日 09时38分
首先得确定小划痕是不是由大牌匾掉下来这次事故造成的,如果是,是得由大牌匾所有人赔偿。大牌匾所有人可以要求车主去修理,按修理价格赔偿,而不是车主说赔偿多少就是多少。更加不应写欠条给车主。
2 黄志律师 2012-05-26 09:36
广告牌由实际使用和管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既然到4S店进行了评估和维修就可以了。油料费等可以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