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应怎样免除自己不应承担的债务 我老公的亲戚开了一个餐饮公司,其实也就是一个餐饮店,因为公司要求有两个及以上的股东,所以就让我老公占用了一个股东名额,且是出资六成的大股东,实际上我老公没有出钱也不知道他的经营情况,现在他亲戚要把店转让出去,要我老公签字,我了解到那公司现在欠了很多员工工资和货款,且公司借款有无还不得知,我担心如果我老公签了字后他亲戚拿了钱不还,债权人告上法庭后会不会要求我老公按股份比例还款?趁现在还没签字,我们应该怎样避免出现以上情况,不受到不应有的利益损害呢?
2012-05-25 17:53 jia513……(重庆-渝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25 20:09
这种情况建议你还是当面咨询律师比较好,关键是看公司的性质,如果不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作为股东就应当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