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摔伤右脚第四脚趾骨折,打了石膏,包工头说赔医药费,给我两个月生活费3000元 我在工地摔伤右脚第四脚趾骨折,打了石膏,包工头说赔医药费,给我两个月生活费3000元,这样合理吗
2016-12-31 13:12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6-12-31 14:36
你好,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2 孙正力律师 2016-12-31 13:37
不合理,可以多赔些的。
3 徐岳律师 2016-12-31 15:46
先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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