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我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经一审,双方当事人上诉到蚌埠市中院,经开庭后
我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经一审,双方当事人上诉到蚌埠市中院,经开庭后 我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经一审,双方当事人上诉到蚌埠市中院,经开庭后,该中院以一审法院违反《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违反程序规定发回重审。我询问主审法官,但其不告诉我并让我问律师,我的律师也不知道。请问这程序违法包括哪些內容?遗漏当事人或缺席审判这两种情形已排除。敬请您帮助解答,谢谢!
2016-12-30 13:30 ask201……(安徽-蚌埠)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12-30 13:44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二)……(三)……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 杨贝贝律师  2016-12-30 16:24
你好,你的律师也不知道的话,我们不了解案情就更不好回答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