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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产权问题
房子的产权问题 1952年3月份的时候,鳌江镇进行土改。土改时我家祖辈被定为地主。很多房子被政府没收分配给了别人。政府也考虑到我父辈的兄弟姐妹成员众多。我父亲兄弟姐妹十来个人。所以政府部门保留了新登街20号里面的俩间房子给我们父辈人劳动居住,有个安身之所。就是新登街18号一间房子和新登街20号的房子都是未被列入没收征收分配之列的。然,当时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鳌江,部队后勤处家属住房比较困难,后来居民区同志动员我家父辈人,先让出房间给部队家属居住。当时部队家属也是有付租金给我家人的。后来父辈人都住进了狭小的厨房。实在住不下去了。叔叔们都外出打工谋生了。时至今日这个房子还是部队的人员居住,可是已经换了好几个人住了。我一个小小的工厂劳力者。找了很多部门无果。前些年我爸爸为了这个房子抑郁而终。临死之前对我说的一句话就是说传阳你要记住这个房子是我们家的房子是我们自己一砖一瓦自己盖的。对着我爸爸我哭着说我应该找谁去要这个房子啊。爸爸是个老实人,他没能看到这个房子归还到他手里而死了。曾经我爸爸也写了很多的报告。报政府部门。可是都石沉大海。都在家放着。现在我家新登街18号政府部门鉴定处于D级危房,楼上不能住人。房子是解放前建造的年代久远。现在我们祖孙三代人挤在一起居住。生活也比较的困难,每年刮台风。每次下大雨的时候。我妈妈都带着我的女儿避居与三观亭里面。生活都不得安宁。
2016-12-29 14:36 133369……(浙江-温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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