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学生外出打工 职校以“勤工俭学”的名义未经过学生家长同意,也没有跟学生家长协商的情况下,强迫学生外出打工(满16周岁以上的强迫要去,不去的学校以扣留毕业证或实践学分不够不发毕业证为理由压迫学生),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给学生任何承诺,工作与专业不相关。工资说是3个月结束返校后发,否则不予发放,加班没有加班费,每个星期给学生150元生活费学生生病了老师不管,不是把未成年人当挣钱的工具吗?想咨询下这个违法吗。
2016-12-29 13:43 迷糊27(贵州-黔南)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冯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中专学校让学生外出打工,跟专业不对口的
0个回复我是学生,2016年六月份外出打工中介带进厂的,七月份辞职,八月份离职
0个回复学校以勤工俭学的名义带初中学生外出打工,这样违法吗
1个回复大学学校强迫学生签署劳动合同在外打工不让回家,并且声称不签不发毕业证
1个回复你好,我想请问下老师带未成年学生外出打工,然后以旷工4天为理由扣发两个月工资
1个回复你好,我想请问下老师带未成年学生外出打工,然后以旷工4天为理由扣发两个月工资
0个回复我是高二的学生,家境困难,因为我家有5个孩子,只靠我爸爸一个人外出打工赚钱糊口
1个回复职业学院以勤工俭学为名要求学生外出打工是否合法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