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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货款事宜
客户货款事宜 我公司客户向我司购买了三台设备,合同上的付款方式为预付30%定金,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后付30%,余下40%在货到30天后付清。交货日期是2009年12月18日,如果按合同最迟应该是在1月20号之前付清。可是到现在客户也不付款,合同上双方都有签字,但只有我公司有盖公章和骑缝章,客户没有盖公章,合同总金额是226788元人民币。请问如果我走正常的司法程序,我有足够的理由起诉他吗?
2010-03-20 15:02 aihuay……(广东-东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3-20 18:56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如果对方已确认收货,是可以要求对方付款的。
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具体如何操作可咨询:13925797108  程律师(男)
                    13925728984 或QQ 1146059726 郑律师(女)  
2 欧学文律师  2010-03-21 12:17
要你能否证实对方的签字人员是否属于对方,是否有权签署合同,原则上看,只要对方接收了货就应该付款(咨询QQ403274213广州)
3 110网律师  2010-03-21 14:14
第一,合同中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是定金则过高;第二你们之间的合同你方已实际履行了,对方应履已方的义务,到现在对没有履行,你们可收集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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