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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彩礼金纠纷
婚姻彩礼金纠纷 本人2011年年初经媒人介绍,认识一位同县女孩,5月1号从外地把她接到南昌来,从中经过银行转账给对方总9.6万元现金(4万押金、4万女方彩礼钱、1.6万酒席钱)。经过1个多月接触,发现对方性格脾气特别暴躁,跟她交谈多次,让她收敛。我就一直对她冷落,一直到12月中旬,媒人没经过我的同意把女方带走,带走的那天我也不在,到了2012年1月1日我到女方家中接她,她不来。在过年途中去过5次,她也不肯过来。直到正月到镇人民法院起诉,审判结果是返还我4.8万元,我觉得这不合理,我想再次起诉。所以咨询下您!麻烦了,谢谢!!!    本人性熊
2012-05-24 10:14 wodezh……(江西-南昌市)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袁青青律师  2012-05-24 10:20
可以要求返还全部赠与的礼金,但证据要充足
2 110网律师  2012-05-24 10:41
现在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你现在如果不服该判决,可以申诉
3 陈爱洲律师  2012-05-24 12:17
你好,如果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你需要申诉。
4 陈晓云律师  2012-05-24 13:38
及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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