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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伙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合伙事务执行人以企业资金周转的名义用企业抵押贷款用于私人用途
在合伙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合伙事务执行人以企业资金周转的名义用企业抵押贷款用于私人用途 在合伙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合伙事务执行人以企业资金周转的名义用企业抵押贷款用于私人用途,企业及其他合伙人是否要承担
2016-12-28 11:05 零(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6-12-28 11:15
可以起诉解决
2 王明伟律师  电话:18202029150  2016-12-28 11:28
可以起诉。
3 陈裕琪律师  2016-12-28 11:08
可以起诉确权的。
4 110网律师  2016-12-28 11:12
你好
这个你需要举证你们不知情
建议你及时委托当地律师
5 陈明晓律师  2016-12-28 11:15
该笔贷款如果是以该执行人自己的名义借的私人贷款,只是以合伙企业抵押,只要能证明其贷款的用途,没有用在合伙企业上,其他合伙人是不需要承担的。
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6 李庆标律师  2016-12-28 11:19
这样是违法的。
7 付成刚律师  2016-12-28 12:40
可以不承担责任。
8 110网律师  2016-12-28 13:17
如以合伙企业名义贷款,对外属于合伙债务,该合伙人是否超出权限,对其权限有没有具体约定。如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该合伙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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