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双倍的迟延履行金问题!请好心律师帮我解答!!!
双倍的迟延履行金问题!请好心律师帮我解答!!! 第一个问题:我的生效判决是2013年生效的,2016年才把本金执行完,现在计算迟延履行金,我们要求法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算,但是法官说2014年8月1日以前的就按双倍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算,8月1日以后的就按新规定日万分之1.75算,这样算对吗?
第二个问题:如果按8月1日以后的新规定日万分之1.75算,那么生效判决上的“双倍的迟延履行金”就作废了么?
2016-12-27 21:38 LJ0937……(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电话:13910051865  2016年12月27日 21时46分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具体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解决
2 李建成律师  2016-12-27 21:41
聘请律师进行维权
3 申维丰律师  2016-12-27 21:50
您好,聘请律师进行维权
4 赵江涛律师  2016-12-27 22:27
新规定日万分之1.75算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