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主任大权独搅,有事不招开业主大会,不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 业委会主任大权独搅,有事不招开业主大会,不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以此威吓物管公司,私自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要3万多元打入私人账户,上台时与居委会串通一气,在未招开业主大会情况下,就张贴公告公示其成候选人,私自组成业主群蒙骗不明真相的业主,口出狂言说业委会主任非他莫属。上台半年什么事都没有做,电梯水管一样没换,电梯坏了不让及时修理,要他找的人修,有一次拖了十几天才修好,这样的业委会主任合格吗,?如何罢免。谢谢!
2016-12-27 13:47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裕琪律师 2016-12-27 14:03
根据选举法规定:罢免业主委员会一般要召开小区全体业主大会进行投票罢免、或者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小区业主要求罢免、却可以罢免业主委员会的
2 雷衍祥律师 2016-12-27 14:56
业主可以罢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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